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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部门为驾驶人核发的驾驶证是对驾驶人驾驶机动车的行政许可。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暂扣驾驶人的驾驶证,是暂时中止这种行政许可。驾驶人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没有驾驶资格,其是否取得过驾驶证或能否重新取得驾驶证均不影响其已经暂时丧失驾驶资格的事实。只有当驾驶证被依法返还驾驶人之后,对其驾驶资格的行政许可才能恢复。因此,驾驶人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车辆属于“未取得驾驶资格或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情形。驾驶人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向受害人赔偿后,对驾驶人享有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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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锦律师事务所刘伟律师结合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及河南省相关裁判文书,总结河南省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供办案参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相比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优点在于快,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向原告人收取诉讼费。缺点在于,部分法院不支持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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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锦律师事务所刘伟律师根据河南高院印发《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豫高法〔2024〕158号文件,总结河南法院关于适用缓刑条件,当事人及辩护人可以按照适用缓刑条件,为被告人争取缓刑。被告人被宣告缓刑,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换句话说,被法院判处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可以不用去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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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刑事案件关于量刑证据,也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很多减轻、从轻事实虽然客观存在,但是基于各种原因,可能会被遗漏,甚至公安、检察院办案时可能并非作为重点,但法官定罪量刑需要证据,没有证据可能就无法认定,这就需要辩护律师积极为当事人调查取证,从而达到减轻处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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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锦律师事务所刘伟律师认为:互殴型故意伤害罪,一般被告人或者被害人对于伤害事故发生均有一定的原因,故意伤害罪一般要求伤情需要鉴定达到轻伤以上,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鉴定轻微伤达不到故意伤害罪的追诉标准。
本案章某之所以能够免予刑事追究,关键在于伤情成因,通过伤情成因鉴定及相关事故现场照片、住院病历、证人证言,多方面还原案发时事故经过,找到了突破口,律师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为被告人进行走访调查,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阶段,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无罪证据和伤情成因鉴定的机会。 -
河南中锦律师事务所刘伟律师结合2023年度代理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涉及到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同类意外险险种,雇员起诉雇主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雇主认为涉案工地已经购买意外险为由,要求意外险保险金替代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认为意外险属于人身保险不适用财产险损失填补原则,可以要求雇主和保险公司分别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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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刘伟律师经办的郑州中院、二七法院、管城法院、高新区法院相关裁判文书,刘伟律师总结人民法院支持交通事故造成车辆贬值损失少数特殊情形如下:
1、涉案车辆属于待售车辆(市场交易为目的);
2、涉案车辆属于运输中的新车;
3、涉案车辆属于准新车(购车日期在3个月以内发生交通事故)。
其中第3种情形准新车车辆贬值损失目前司法实践当中争议较大,前两种情形法院基本会支持。特别是2024年1月1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指引粤高法发〔2024〕3号文件第十五条明确待售新车或者运输中的新车,车辆贬值损失,法院可以酌情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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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当中,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通常会涉及意外险、雇主责任险,部分法院认为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案虽涉及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与保险合同纠纷两种不同法律关系,但均系基于同一法律事实产生,法院可以从节省司法资源及提高审判效率考量一并审理。因此,在合并审理时就会面临伤残鉴定标准之争。
同一种伤情,鉴定标准不同,伤残等级级别就不同,甚至够不上伤残,根据宽松度排名,工伤标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工伤标准相比较而言,最容易构成伤残,鉴定伤残等级门槛最低,人身保险标准最高最难够上伤残,门槛最高。涉及意外险时,保险公司通常要求按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涉及雇主责任保险时,当事人就要求按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进行鉴定。默认的情况下,法院主动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进行司法鉴定。
综上,对于提供劳务者受害案件,能否使用工伤标准鉴定,首先要区分案件是否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如果属于则可以按照该标准进行鉴定,如果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情形,看是否有合同及当事人约定,比如涉及雇主责任险的案件,因保险条款明确载明鉴定标准可以适用工伤标准,则可以按照工伤标准进行伤残鉴定。最后,如果上述情形均不符合,根据最高法院(2013)民他8复函意见,应当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进行司法鉴定。 -
目前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均适用城镇标准。根据河南省统计局公布最新标准,从2024年1月22日时起,还没有开庭的的案件,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了,2024年河南省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项目计算基数由之前的38483.7元/年变更为新标准40234.5元/年。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基数由之前的23539.3元/年变更为新标准25570.4元/年。
2024年度河南省受诉法院标准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赔偿金=40234.5元/年×赔偿年限(60岁以下计算20年)×伤残系数(例如十级伤残系数为0.1,以此类推,一级伤残或者死亡系数为1)。例如:原告59岁,如果鉴定为一级伤残或死亡赔偿金为40234.5元/年×20年×1=804690元。如果原告鉴定为十级伤残,十级伤残的伤残赔偿金为80469元。
2024年度河南省受诉法院标准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公式为25570.4元/年×扶养年限÷扶养人人数×伤残赔偿系数。伤残系数同残疾赔偿金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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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法院仍然驳回起诉七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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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起,新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今年书写再审申请书所引用的法律条文应当及时更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2024年1月6日,河南中锦律师事务所刘伟律师通过在线直播方式听了省高院李慧娟庭长讲解了《民商事审判监督实务》,总结笔记如下,供办案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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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监督以书面审查为主,检察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组织有关当事人听证。所以《监督申请书》是申请人申请检察监督阶段最重要的法律文书。本文摘自东光县人民检察院公众号发布文章,河南中锦律师事务所刘伟律师,根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对监督申请书引用的条文进行修改,供办案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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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法院倾向性观点认为:保险人代位求偿权和追偿权纠纷诉讼时效均为三年。自保险人支付赔偿款之日起取得追偿权,诉讼时效起算自赔偿款或者理赔款支付成功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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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中锦律师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阅了两则案例,分别是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和人身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保险公司提出适用保险法两年的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适用三年诉讼时效。
事实上,在司法实践当中,大多数法院倾向于认为适用三年诉讼时效,鉴于存在保险理赔争议,建议当事人及时向保险公司主张索赔权并保留索赔的相关证据,以免增加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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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当事人可以选择自费,也可以通过医保报销,也可以由侵权人承担,也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报销,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一、工伤与第三人侵权竞合时医疗费不可重复赔偿。《第八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并构成工伤,侵权人已经赔偿的,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支付除医疗费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就医疗费用在第三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内向其追偿。”因此,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中,劳动者的医疗费不可重复赔偿。
二、医保报销与第三人侵权竞合时,医疗费用不能双重赔付,个人已经从第三人处获得医疗费用的,应当主动将先行支付金额中已由第三人承担的部分退还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三、商业医疗保险报销与与第三人侵权竞合时医疗费不排除双赔。人身保险的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技能,其保险利益是无法估价,《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因此,在人身保险中损害赔偿请求权和保险金请求权并行不悖,不因受害人自己投保人身保险合同而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 -
刘伟郑州律师结合在荥阳市人民法院办理诉中财产保全案件,总结郑州荥阳市当事人申请诉中财产保全需要的材料如下,供大家办案参考。
诉中财产保全立案需要的材料如下:1、保全申请书1份(写上申请人、被申请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住址;是法人的写上社会信用代码,住址)。
2、网络查控申请书1份。
3、保全裁定书原件3份(3处以上房产,每增加一处,需加裁定书1份)。
4、财产保全案件移送函原件1份(由审理法官开具)。
5、保全费票据1份。
6、申请人身份信息1份。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申请人是单位的,需提供(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委托书。受委托人是律师的:公函、委托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7、保函原件及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原件1份。(以下九大财产保险公司河南分公司申请人任选一个:太平洋、平安、阳光、人寿、大地、人民、中煤、中华联合、世纪保险)。 -
刘伟郑州律师结合在荥阳市人民法院办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总结郑州荥阳市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的材料如下,供大家办案参考。
(查封房屋、车辆、冻结银行卡类)1、保全申请书3份。(保全请求及内容要具体明确)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申请人是单位的,除以上材料,还需提供(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委托书。委托人是单位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员工证明(指劳动合同或工作证复印件);委托人是律师的:公函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两份。(5)委托人是亲属的需提供委托书、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在一块的户口本复印件。
3、证据复印件1套,如:合同或借据复印件1份等
4、保函原件及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原件1份。(以下九大财产保险公司河南分公司申请人任选一个:太平洋、平安、阳光、人寿、大地、人民、中煤、中华联合、世纪保险)。要求诉前保全全额担保。
5、保全票复印件两份。
注:所有的诉前保全要提供具体明确的财产线索。 -
1、要求再审申请书当事人人数加3份。建议在此基础上多准备几份,如果高院指令再审或者提审后,会面临再审法院变更,特别是指令中院再审后,申请书要随之调整。
2、要求原一审、二审判决书复印件各三份。
3、要求生效证明一份。虽然河南高院曾发布申请执行和再审无须当事人提交生效证明,但新乡中院再审立案窗口工作人员仍要求提交生效证明,只不过生效证明在主审法官推送后,可以直接在新乡中院立案庭找生效证明专员打印,然后随再审立案材料一并提交。
4、新乡中院要求再审送达地址确认书一份。新乡中院再审立案窗口工作人员要求线下前往立案庭现场签署。
5、如果再审新证据的话,提交再审新证据复印件,一审、二审提交过的证据不算新证据,无须提交,会随案移送一审、二审卷宗。
6、再审申请(申诉)材料邮寄地址:新乡市牧野区宏力大道400号,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收,邮政编码453000。再审立案窗口工作人员电话0373-2731158。如果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再审期限即将届满,为避免再审过期不接受材料风险,可以尝试按照上述地址和要求邮寄再审立案材料,并电话告知再审立案窗口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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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该文件要求,以后河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及再审立案无须提交生效证明,由法院内部自行打印,极大提高了当事人及律师办案效率,为河南高院此举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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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律师阅卷需要交手续及要求如下:1、律师执业证(含有效备案日期);2、律师事务所公函;3、当事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按手印)、4涉黑、涉恶类型案件需要律师去律协、司法局备案,提交备案手续才可以阅卷。
- Visa fl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