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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宋高祖永初中,张春为武昌太守时,人有嫁女,未及升车,忽便失性,出门殴击人乘,云已不乐嫁俗人。巫云是邪魅,乃将女,巫江际击鼓,以术祝治疗。春以为诓惑百姓,制期须得妖魅。后有一青蛇来到巫所,即以大钉钉头。至日中,复见大龟从江来伏前,更以赤朱书背作符,更遣入江,至暮,有大鼍从江中出,乍沉乍浮,向鼍随后催逼。鼍自忽冒死先来入慢与女辞诀,女痛哭云“失其好”,因自此渐差。或问巫曰:“三魅者归于何物?”巫云:“蛇是传通,鼍是媒人,龟是其对。”所获二物悉示春,春始知灵验。
【本期B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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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朱啸林 - 祭孔乐舞(孔府祭祀音乐)
3、西木康智 - サンランド地方 -
《卖胡粉女子》是南宋刘艺庆编著的一部小说。宋以后的戏曲曾取为题材,清蒲松龄《聊斋志异》中的“阿绣”故事亦脱胎于此。
少年郎,思无邪,最动人,让人想到那篇千年前的《诗·周南·关雎》:“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这个故事有许多值得注意的地方。它虽写了一个死而复生的故事,但神异色彩极为淡薄。相反,人物、情节都很贴近生活,令人有真实感。富家子每日借买胡粉以接近所爱慕之人,女子在情人猝死时惊惶失措,慌忙逃走,被发现后却毫无畏惧,决心以身相殉,这些描写,都毫无夸张,令人相信。作者对男女主人公的私通行为,并不指责,反加赞美,肯定了人们追求幸福与快乐的权利。比照南朝民歌,可以看到时代的思想特点。此外,这故事虽不很长,但能以简练的语言写出曲折变化的情节。单慕、互爱、欢聚、猝死、寻拿、哭尸、复生,环环相扣,波澜迭起,在志怪小说中是不多见的。希望这则故事不要忘记点赞喔。
【原文】
有人家甚富。止有一男,宠恣过常。游市,见一女子美丽,卖胡粉,爱之。无由自达,乃托买粉,日往市,得粉便去,初无所言。积渐久,女深疑之。明日复来,问曰:“君买此粉,将欲何施?”答曰:“意相爱乐,不敢自达,然恒欲相见,故假此以观姿耳。”女怅然有感,遂相许与私,克以明夕。其夜,安寝堂室,以俟女来。薄暮果到,男不胜其悦,把臂曰:“宿愿始伸于此!”欢踊遂死。女惶惧,不知所以,因遁去,明还粉店。至食时,父母怪男不起,往视已死矣。当就殡殓。发箧笥中,见百余裹胡粉,大小一积。其母曰:“杀吾儿者,必此粉也。”入市遍买胡粉,次此女,比之,手迹如先。遂执问女曰:“何杀我儿?”女闻呜咽,具以实陈。父母不信,遂以诉官。女曰:“妾岂复吝死,乞一临尸尽哀。”县令许焉。径往,抚之恸哭,曰:“不幸致此,若死魂而灵,复何恨哉!”男豁然复生,具说情状。遂为夫妇,子孙繁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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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子都背人不作欺心事,诚于中,形于外,不仅自己声名显扬,而且造福了后代,作者都原意或许只在宣扬因果报应,但客观却表彰了一种美德。
【原文】
魏鲍子都暮行于野见一书生卒心痛。子都下马,为摩其心。有顷,书生卒。子都视其囊中,有素书一卷,金十饼。乃卖一饼,具葬书生,其余枕之头下,置素书于腹旁。后数年,子都于道上,有乘骢马者逐之。既及,以子都为盗,固问儿尸所在。子都具言,于是相随往。开墓,取儿尸归,见金九饼在头下,素书在腹旁,举家感子都之德义。由是声名大振。
【b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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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増田俊郎 - 神楽 Part.4 -
【原文】
周式之死
汉下邳周式,尝至东海,道逢一吏,持一卷书,求寄载。行十余里,谓式曰: “吾暂有所过,留书寄君船中,慎勿发之。”去后,式盗发视书,皆诸死人录。下条有式名。须臾, 吏还,式犹视书。吏怒曰: “故以相告, 而忽视之。”式叩头流血, 良久,吏曰:“感卿远相载,此书不可除卿名。今日已去,还家,三年勿出门,可得度也。勿道见吾书。” 式还不出,已二年余,家皆怪之。邻人卒亡,父怒,使往吊之。式不得已,适出门,便见此吏。 吏曰: “吾令汝三年勿出,而今出门,知复奈何? 吾求不见,连累为鞭杖。今已见汝,无可奈何。后三日日中,当相取也。”式还,涕泣具道如此。父故不信,母昼夜与相守。至三日日中时,果见来取,便死。
【墨力感想】
距离上一次为大家更新以来已是半年,非常感谢小耳朵们的惦念和牵挂,私信我的宝宝们,我都有细细品读你们的思念(好快乐喔),也正是你们的“催更”,让我充满动力。奶奶关注的电台今次终于更新啦~
另外,志怪类的节目上线的难度越来越大了,墨力是且更且心惊,希望小耳朵们且听且珍惜~
不要忘记评论留言喔,爱你们。 -
【产鬼】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生产,一直是一件关乎全家悲喜的大事。在不具备先进医疗条件的旧社会,人们能可控的能力太小,于是把对平安生产的迫切愿望寄托于神明,希望冥冥之中有转危为安,化险为夷的神力相助,坊间甚至有种充满想象力的说法,女娲补天的故事实则是上古时期巫医替产妇接生的记录。而产鬼,则是人们对妇女死于生育现象的一种解释,包含着寻求保护和祈求平安的强烈情绪。一是指临产时为祟作祸害死产妇的鬼怪,另一种则指的是妇人因难产死去后成为鬼的。
【本期B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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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佐藤康夫 - 浮世音
3.森英治 - 妖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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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陈致逸 - 浪迹天涯
【墨力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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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请大家不要吝惜你们的感想哟,快快告诉我这期你喜不喜欢吧~ -
狗与人类的关系有着久远的历史。在众多的家禽家畜中,狗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之一,并与人类生活发生着密切的关系。早在新石器时代,狗就进入了人们的生活视野。据陈文华《农业考古》等资料,河北徐水县南庄头、河北磁山、河南裴李岗等新石器时代遗址中,都出土有狗的遗骸。在黄河下游大汶口文化遗址和长江中游邓家湾文化遗址中,还出土有狗形陶塑和狗形鬻,它们“或立或卧,或吠或啮物,或单立或两狗相迭,造型粗率写意,充满了原始朴素的生活意味”。这些遗址距今或四五千年或已近万年,虽然古代遗存的匮乏使我们无法完全复原和了解此时期古人对狗的依赖程度和狗在人们生活中的分量如何,但这些遗存说明在人类生活的初期,狗就与人类结下了亲密关系。
六朝志怪中保存有大量的与狗(犬)有关的怪异故事。这些故事散见于《述异记》、《神录》、《搜神记》、《搜神后记》、《齐谐记》、《幽明录》、《玄中记》、《续异记》、《异苑》、《冥祥记》、《旌异记》等书中。,如果按照狗与人之关系和狗类属性特征来看,六朝志怪中的异犬狗怪大体可分义犬、异犬和妖狗三大表现形态和描写模式。
(一)义犬
所谓义犬是从人、狗关系和狗的行为特征着眼划分的,主要指狗对人的态度和情感。狗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也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六朝志怪中的奇异之犬在“处理”人、“我”(即狗)关系时,都能充分发挥“狗性”智慧,表现它与人类的亲和,对人的忠诚。这类故事多以狗助人为描写内容,六朝志怪中把此类犬称为“义犬”。它们是主人在危难之时的助手或助力,在主人危难之时,它们以自己奇异的行为表现了自己对主人的忠诚。《搜神记》中有三个“义犬”的故事。卷二十《华隆家犬》(又见《幽明录》)写吴人华隆有次到江边伐荻,为大蛇盘绕。此时他养的“快犬”名“的尾”正好在他身边,“的尾”奋起救主,猛咬大蛇,大蛇被咬死。但华隆由于被蛇盘绕,“僵仆无知”,“的尾”就偎在主人身边“彷徨涕泣,走还舟,复返草中”,频频发出救人信号,后华隆终于为人发现被救回家。华隆病愈后倍加爱惜此狗,“同于亲戚”。卷九《诸葛恪(家犬)》也是写狗助人的,与华隆家犬不同的是此狗似具有未发先知的“灵性”。故事说诸葛恪征淮南回朝,朝廷要求他参加朝会,而他家的犬“衔引其衣”阻止他去,反复多次,无奈,诸葛恪“令从者逐之”,最后才得脱身入朝,结果入朝后就被杀。而最令人感动扼腕叹息的当属卷二十《义犬冢》中的义犬:
孙权时,李信纯,襄阳纪南人也。家养一狗,字日“黑龙”。爱之尤甚,行坐相随,饮馔之间,皆分与食。忽一日,于城外饮酒大醉,归家不及,卧于草中。遇太守郑瑕出猎,见田草深,遣人纵火燕之。信纯卧处,恰当顺风。犬见火来,乃以口拽纯衣,纯亦不动。卧处比有一溪,相去三五十步,犬即奔往,入水湿身,走来卧处周回,以身洒之,获免主人大难。犬运水困乏,致毙于侧。俄尔信纯醒来,见犬已死,遍身毛湿,甚讶其事。睹火踪迹,因尔恸哭。闻于太守。太守悯之曰:“犬之报恩甚于人!人不知恩,岂如犬乎!”即命具棺椁衣衾葬之。今纪南有义犬冢,高十余丈。
与此义犬救主情节模式大体相近的还有《搜神后记》中的《杨生狗》。《杨生狗》前半部分也是写主人酒醉草泽,突遇大火,狗湿身救人;不同的是后半部分又加入了主人堕井狗呼号救人的情节。而后半部分情节模式又同《华隆家犬》有一定相似性。如果说《义犬冢》中的“黑龙”为了保护主人的安全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典型地通过自己的奇异行为体现了狗对主人的忠诚的话,那么《搜神后记》记载的“乌龙救主”故事(又见《齐谐记》)中的义犬“乌龙”除忠诚之外,已与主人达到了“心灵”的默契:
会稽句章民张然,滞役在都,经年不得归。家有少妇,无子,惟与一奴守舍,妇遂与奴私通。然在都养一狗,甚快,命曰“乌龙”,常以自随。后假归,妇与奴谋,欲得杀然。然及妇作饭食,共坐下食。妇语然:“与君当大别离,君可强啖。”然未得啖,奴已张弓拔矢当户,须然食毕。然涕泣不食,乃以盘中肉及饭掷狗,祝曰:“养汝数年,吾当将死,汝能救我否?”狗得食不啖,惟注睛舐唇视奴。然亦觉之。奴催食转急,然决计,拍膝大呼日:“乌龙与手!”狗应声伤奴。奴失刀仗倒地,狗咋其阴,然因取刀杀奴。以妇付县,杀之。
在上述几个义犬故事中,狗都是作为故事的主角来描写的,虽然故事的内涵不一样,但描写的狗都有基本相似的特征:第一,它们的身份都是家犬,是由主人豢养的,因此,对主人都表现出异常的忠诚。无论是单独行事的“的尾”、“黑龙”,还是与主人配合行动的“乌龙”,它们都把主人的命运安危和意志放在第一位,甚至为主人牺牲自己的性命。第二,狗
通人性,富有情感。它们心向主人,在主人危难之时,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表现出奇异的行为,救主人于危难之中;在主人身临危境时,它们或“彷徨涕泣”或“得食不啖”,情系主人的安危,具有与人相似的情感活动。如诸葛恪家犬、华隆家犬。第三,与下文谈的“妖狗”不同,它们“狗”的身份形貌没有发生变形、变化,它们的“异”主要体现在行为和灵性上。显然这些特征是人们立足现实生活对狗的认知的现实反映,因此,这些故事中狗的“形象”描写具有明显的写实性、亲和性、人情化特色。 (二)异犬
所谓异犬,又可称为灵异之犬,是从狗自身的种类属性特征上来着眼的。如狗能解人语但不会说人话,而六朝志怪中的狗常常表现出奇特怪诞的行为,有的狗突然之间能说人话,或做按常理而言不应是狗该做的事情,也就是说“狗性”发生了变异而具有了其他类性或属性的特点。我们把六朝志怪中描写的超出一般狗性特征的狗称为灵异之犬即异犬。就行为定位和描写特征而言,它们处于“义犬”和“狗怪”之间而明显具有“怪”的色彩,现实性成分在逐渐衰退,非现实性的成分在不断增加。值得注意的是,这类描写虽然表现出许多的灵异性和怪诞性,但在表现狗的怪异性时,狗之为狗的“形貌”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这类故事就其表现形态而言又可分如下两种情况:
一是狗会说人语。如《搜神记》卷七《狗作人言》:“永嘉五年,吴郡嘉兴张林家有狗,忽作人言,云:?天下人俱饿死。?于是果有二胡之乱,天下饥荒焉。再如《述异记》记:”安国李道豫,宋元嘉中,其家犬卧于当路,豫蹶之,犬曰:?汝即死,何以踏我??豫未几而卒。”(又见《异苑》)此类故事有的还情节曲折且富有戏剧性,如《述异记》中的“朱元兄弟”: 嘉兴县罩陶村朱休之有弟朱元,元嘉二十五年十月清旦,兄弟对坐家中。有一犬来,向休蹲,遍视二人而笑,遂摇头歌曰:“言我不能歌,听我歌梅花。今年故复可,奈汝明年何?”其家惊惧,斩犬榜首路侧。至岁末梅花时,兄弟相斗,弟奋戟伤兄。官收治,并被囚系,经岁得免。至夏,举家时疾,母及兄弟皆卒。
二是狗表现出异于种类属性的异行怪态。如《搜神记》卷六记“(汉)文帝后元五年六月,齐雍城门外有狗生角。京房《易传》曰:?执政失,下将害之,厥妖狗生角。?”又记:“汉景帝三年,邯郸有狗与彘交。是时赵王悖乱,遂与六国反,外结匈奴以为援。《五行志》以为犬兵革失众之占,豕北方匈奴之象。逆言失听,交于异类,以生害也。京房《易传》曰:?夫妇不严,厥妖狗与豕交,兹谓反德,国有兵革。”
这类故事中的狗,六朝志怪中直接称为“妖狗”。所以称为“妖”,恐怕同它们狗的种类属性的发生变异有关。但若深入分析,我们发现,这类异犬狗怪故事有几点是比较明显的:第一,这些故事不是以展现异犬狗怪的特征为目的,而是在通过狗特性的变异预兆社会的变化,蕴藏在其背后的是深深的天人感应的神学思想观念。就此而言,与其把这类故事看作“小说”,不如把它看作“宣教”文字更合适,因为这类故事的描写性几乎没有,是典型的“丛残小语”,甚至它原初就是在天人感应神学思想指导下产生的,是对天人感应神学思想的演绎。这从故事叙述中引用京房《易传》的话可以得到鲜明的印证。第二,在这些故事中,狗虽然是故事描写的重要题材,但其目的不在写狗,而是通过狗的反常行为来预示社会的反常,狗性的变化只是作为社会变化的征兆而存在的。与“义犬”故事相比,狗的形象性格特征描写减弱了,相反,社会文化观念的寓意性、象征性则增加了。第三,狗作为一种属类的行为特征发生了变化,被赋予其他的类性特征,使狗具有了非狗的性质,其中最典型的是让狗作人语。在这些描写中,狗的非狗化倾向异常突出,其对社会吉凶的预见远远超过了人类对现实社会的认知。不难看出,此类作品正是通过狗的非狗性的怪异来表现现实社会的怪异的。也正因为此,在这类故事中,狗虽然仍具有狗的生理形貌,但狗之为狗的种类属性几乎丧失殆尽,而超现实性和怪诞性则愈加明显。总之,“宣教”性、象征性、怪诞性是此类故事表现出的最基本特色。
另外,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六朝志怪对精怪之犬的描写虽然在叙述层面上,它们均采用了史传的叙事手段,如在讲述某故事发生之前,先铺垫人物的姓名、籍贯等,以显故事的真实性,但从叙述意味和叙事蕴涵来看,他们似乎并不相信故事的“真实性”,如所有故事中的狗怪最后的结局都是被“打杀”,给人一种死无对证的感觉。 -
【原文】
汉时,东海孝妇养姑甚谨。姑曰:“妇养我勤苦。我已老,何惜余年,久累年少。”遂自缢死。其女告官云:“妇杀我母。”官收系之,拷掠毒治。孝妇不堪苦楚,自诬服之。时于公为狱吏,曰:“此妇养姑十余年,以孝闻彻,必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不得理,抱其狱词,哭于府而去。
自后郡中枯旱,三年不雨。后太守至,于公曰:“孝妇不当死,前太守枉杀之,咎当在此。”太守即时身祭孝妇冢,因表其墓。天立雨,岁大熟。
长老传云:“孝妇名周青。青将死,车载十丈竹竿,以悬五幡。立誓于众曰:‘青若有罪,愿杀,血当顺下;青若枉死,血当逆流。’既行刑已,其血青黄,缘幡竹而上标,又缘幡而下云。”[2]
【译文】
汉朝时候,东海郡有一个孝顺的媳妇,奉养婆婆十分恭谨。婆婆说:“媳妇奉养我勤劳辛苦。我已经老了,何必吝惜剩下的年月,长久连累年轻人呢?”就上吊自杀了。她的女儿告状到官府说:“媳妇杀死我母亲。”官府拘捕了孝妇,酷刑拷打,非常狠毒。孝妇受不住酷刑的苦楚,被迫供认承受被诬陷的罪名。当时于公当狱吏,说:“这个妇人奉养婆婆十多年,因为孝顺,名声传遍四方,必定不会杀害婆婆。”太守不听他的意见。于公争辩,意见还是没有得到采纳,他抱着定案的文书,从官府哭着离开了。从此以后,东海郡遭大旱灾,三年不下雨。后任太守到职,于公说:“孝妇不该死,前任太守冤枉杀了他,灾祸应当是从这里来的。”太守立即亲自去祭奠孝妇的坟墓,于是在她的墓上设立标志作为表彰。天上立刻下起雨来,这一年庄稼大丰收。当地老年人传说,孝妇名叫周青。周青即将被杀死时,在车上插着十丈长的竹竿,竹竿上悬挂五色旗帜。她当众立下誓言说:“我周青如果有罪,情愿被杀,我的血就会顺着竹竿流下;我周青如果死得冤枉,血就会沿着竹竿倒流上去。”行刑以后,她的血呈青黄色,沿着旗竿倒流上顶端,又顺着旗帜流下来。 -
本篇选自《幽明录》,本篇通过对奇异的离魂故事的记叙,赞美了少女对爱情的至诚。后代写类似题材的小说、戏剧很多。著名的有唐代陈玄祐的小说《离魂记》、元代郑光祖根据《离魂记》改变的戏曲《倩女幽魂》,这些作品都表现了作者对真挚爱情的追求和对自由婚姻的向往,有反对封建礼教的进步意义。
【原文】
巨鹿有庞阿者,美容仪。同郡石氏有女,曾内睹阿,心悦之。未几,阿见此女来诣,阿妻极妒,闻之, 使婢缚之,送还石家,中路遂化为烟气而灭。婢乃直诣石家,说此事。石氏之父大惊曰:“我女都不 出门,岂可毁谤如此?”阿妇自是常加意伺察之,居一夜,方值女在斋中,乃自拘执以诣石氏,石氏 父见之愕眙,曰:“我适从内来,见女与母共作,何得在此?”即令婢仆于内唤女出,向所缚者奄然 灭焉。父疑有异,故遣其母诘之。女曰:“昔年庞阿来厅中,曾窃视之。自而仿佛即梦诣阿,及入户, 即为妻所缚。”石曰:“天下遂有如此奇事!夫精情所感,灵神为之冥著,灭者盖其魂神也。"既而女 誓心不嫁。经年,阿妻忽得邪病,医药无征,阿乃 授币石氏女为妻。 -
正文:
石氏之富,方比王家,骄侈当世,珍宝奇异,视如瓦砾,积如粪土,皆殊方异国所得,莫有辨识其出处者。乃使翔风别其声色,悉知其处。言西方北方,玉声沉重而性温润,佩服者益人性灵;东方南方,玉声轻洁而性清凉,佩服者利人精神。
石氏侍人,美艳者数千人,翔风最以文辞擅爱。石崇尝语之曰:“吾百年之后,当指白日,以汝为殉。”答曰:“生爱死离,不如无爱,妾得为殉,身其何朽!”于是弥见宠爱。崇常择美容姿相类者十人,装饰衣服大小一等,使忽视不相分别,常侍于侧。使翔风调玉以付工人,为倒龙之佩,萦金为凤冠之钗,言刻玉为倒龙之势,铸金钗象凤皇之冠。结袖绕楹而舞,昼夜相接,谓之“恒舞”。欲有所召,不呼姓名,悉听佩声,视钗色,玉声轻者居前,金色艳者居后,以为行次而进也。使数十人各含异香,行而语笑,则口气从风而扬。又屑沉水之香,如尘末,布象床上,使所爱者践之。无迹者赐以真珠百琲,有迹者节其饮食,令身轻弱。故闺中相戏曰:“尔非细骨轻躯,那得百琲真珠?”
及翔风年三十,妙年者争嫉之,或者云“胡女不可为群”,竞相排毁。石崇受谮润之言,即退翔风为房老,使主群少,乃怀怨而作五言诗曰:“春华谁不美,卒伤秋落时。突烟还自低,鄙退岂所期!桂芳徒自蠹,失爱在娥眉。坐见芳时歇,憔悴空自嗤!”石氏房中并歌此为乐曲,至晋末乃止。 -
本篇选自《齐谐记》。《列异传》里的宋定伯用智赚鬼,本文中的主人公以勇除妖,两篇相映成趣。
【原文】
国步山有庙,有一亭,吕思与少妇投宿,失妇。思食逐觅,见大城,有厅事,一人纱帽冯几。左右竞来击之,思以刀斫,计当杀百余人,余者乃便大走,向人尽成死狸。看向厅事,乃是古时大冢,冢上穿下甚明,见一群女子在冢里;见其妇如失性人,因抱出冢口,又入抱取在先女子,有数十,中有通身已生毛者,亦有毛脚面成狸者。须臾,天晓,将妇还亭,亭长问之,具如此答。前后有失儿女者,零丁有数十。吏便敛此零丁至冢口,迎此群女,随家远近而报之,各迎取于此。后一二年,庙无复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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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国步山前有一座庙,庙后有一凉亭。吕思和他年轻的媳妇,曾经到这里投宿,半夜入睡的时候,他的媳妇突然失踪了。吕思到处寻找,来到一座大城,进得城去,看见一个大厅,一个戴纱帽的大官,正靠着茶几打坐。吕思正要上前打听,大官底下一群人一齐向他打来,吕思拔刀还击,乒乒乓乓打死了一百多人,剩下来的纷纷作鸟兽散。那些死人倒在地上,却都变成了死狐狸。再看原先的大厅,原来是一座古代留下来的大墓。墓上穿有一洞,往里看还很亮,有许多女子挤作一团,他的媳妇正夹在中间放声大哭,吕思在墓顶听来,却象蚊子发出的嗡嗡声。吕思俯下身子,将妻子抱了出来,又接着去救其他的女子。这些女子,有的全身已长了毛,也有面部已变成狐狸的。
不一会儿,天就亮了。吕思将媳妇送回亭中。亭吏问他是怎么回事,他把自己的这段奇遇说了一遍。亭吏说这以前丢失女儿,贴出告示的有几十家。亭吏就把这些寻人告示一一整理出来,到墓口迎接那些女子,根据各家住的远近报出名来,逐个通知家人到这里来领人。从此以后,庙里就没有妖怪了。 -
原文:
临川东兴,有人入山,得猿子,便将归。猿母自后逐至家。此人缚猿子于庭中树上, 以示之。其母便搏颊向人,欲乞哀状。直谓口不能言矣。此人既不能放,竟击杀之,猿母悲唤,自掷而死。此人破肠视之,寸寸断裂。未半年,其家疫病,灭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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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力的感想:
在母猿苦苦哀求之下狠心杀死幼猿,这样冷血的不仁不义之徒还配做人吗?母子亲情出自天性,即使是身为动物,其痛失幼子的悲伤程度,仍然能够撼动神灵,感召疫鬼,何况是人呢?我们不免想到最近无辜被害的钱江母子,身而为人的权利是母亲孕育而来的,是自己从亿万个细胞里竞争得来的,谁都不该来代替自己主宰。
敬重所有的生命,自己的生命才能得到他人的爱护和尊重。
我们是历史的看客,也是历史的过客,如果身处现代社会的我们不再以仁义为信条,那么纵观文明古国的历史,我们可能停滞甚至倒退了。
”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中庸》 -
【原文】
张璞投女
张璞字公直,不知何许人也。为吴郡太守,征还,道由庐山。子女观于祠室,婢使指像人以戏曰:“以此配汝。”其夜,璞妻梦庐君致聘曰:“鄙男不肖,感垂采择,用致微意。”妻觉怪之。婢言其情。于是妻惧,催璞速发。中流,舟不为行,阖①船震恐。乃皆投物于水,船犹不行。或曰:“投女。”则船为进。皆曰:“神意已可知也。以一女而灭一门,奈何?”璞曰:“吾不忍见之。”乃上飞庐卧,使妻沉女于水。妻因以璞亡兄孤女代之。置席水中,女坐其上,船乃得去。璞见女之在也,怒曰:“吾何面目于当世也。”乃复投己女。及得渡,遥见二女在下。有吏立于岸侧,曰:“吾庐君主簿也。庐君谢君。知鬼神非匹,又敬君之义,故悉还二女。”后问女。言:“但见好屋吏卒,不觉在水中也。” -
【原文】
渤海太守史良,好一女子,许嫁而不果,良怒,杀之,断其头而归,投于灶下。曰“当令火葬。”头语曰:“使君我相从,何图当尔!”后梦见曰:“还君物。”觉而得昔所与香缨金钗之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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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M:
1.高梨康治 - 寂れた町
2.井内啓二 - 永続する刻の中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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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汉九江何敞,为交州刺史,行部到苍梧郡高安县,暮宿鹄奔亭。夜犹未半,有一女从楼下出,呼曰:“妾姓苏,名娥,字始珠,本居广信县,修里人。早失父母,又无兄弟,嫁与同县施氏。薄命夫死,有杂缯帛百二十匹,及婢一人,名致富。妾孤穷羸弱,不能自振,欲之旁县卖缯。从同县男子王伯,赁牛车一乘,值钱万二千,载妾并缯,令致富执辔乃以前年四月十日,到此亭外。
于时日已向暮,行人断绝,不敢复进,因即留止。致富暴得腹痛,妾之亭长舍,乞浆取火。亭长龚寿,操戈持戟,来至车旁,问妾曰:“夫人从何而来?车上所载何物?丈夫安在?何故独行?”妾应曰:“何劳问之。”寿因持妾臂曰:“少年爱有色,冀可乐也。”妾惧怖不从。寿即持刀刺胁下,一创立死。又刺致富,亦死。寿掘楼下,合埋,妾在下,婢在上,取财物去。
杀牛烧车,车釭及牛骨贮亭东空井中。妾既冤死,痛感皇天,无所告诉,故来自归于明使君。”敞曰:“今欲发出汝尸,以何为验?”女曰:“妾上下著白衣,青丝履,犹未朽也。愿访乡里,以骸骨归死夫。”掘之果然。敞乃驰还,遣吏捕捉,拷问具服。下广信县验问,与娥语合。寿父母兄弟,悉捕系狱。敞表寿:“常律杀人,不至族诛。然寿为恶首,隐密数年,王法自所不免。令鬼神诉者,千载无一。请皆斩之,以明鬼神,以助阴诛。”上报听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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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孙策的死,正史的记载:】
孙策喜欢单身出行不设防备。孙策准备渡江北上袭取许都时,曹操和袁绍正在对抗,曹操的将士们听说后都十分惊恐,曹操的谋士郭嘉却说:“孙策刚刚吞并了江东,所诛杀的都是些英雄豪杰,他是能让人效死力之人。但是孙策这个人轻率而不善于防备,虽然他拥有百万之众,却和他一个人来到中原没什么两样。如果有刺客伏击,那他就不过是一人之敌罢了。在我看来,孙策必定要死于刺客之手。”后来果如郭嘉所料。
建安五年(200年)四月,孙策在丹徒山中打猎。他骑的是一匹精骏宝马,扈从骑兵被远远的甩在后面。忽然碰到三人,孙策问:“你们是什么人?”三人回答说:“我们是韩当的士兵,在这里射鹿。”孙策说:“韩当的士兵我全部认识,从没见过你们”。说完向其中一个射箭,那个人随着弓弦的声音而倒下。余下二人非常恐慌当即弯弓搭箭,向孙策射来。孙策在仓猝间,不及躲避,面颊中箭。这时,后面的扈从骑兵寻找到孙策,将刺客都杀死了。
据《江表传》记载,许贡上表给汉帝,说孙策骁勇,应该召回京师,控制使用,免生后患。此表被孙策的密探获得,孙策便责备许贡,并下令将其杀死。许贡死后,其门客潜藏在民间,寻机为他报仇,这次终于得手。
裴松之《三国志注》引《吴历》记载,孙策受伤,医生告诉他,说这伤可以治,但应好好养护,一百天不能有剧烈活动,也不能动怒。孙策拿过镜子自照面目,对左右说:“脸成了这个样子,怎么还能建功立业!”奋起虎威,推几怒吼,创口迸裂。当夜(四月四日)死去。
【本篇原文】
《三国志》
宫崇诣阙上师。吉先寓居东方,往来吴会,立精舍,烧香读道书,制作符水以治病,吴会人多事之。孙策尝於郡城门楼上,集会诸将宾客,吉乃盛服杖小函,漆画之,名为仙人铧,趋度门下。诸将宾客三分之二下楼迎拜之,掌宾者禁呵不能止。策即令收之。诸事之者,悉使妇女入见策母,请救之。母谓策曰:“于先生亦助军作福,医护将士,不可杀之。”策曰:“此子妖妄,能幻惑众心,远使诸将不复相顾君臣之礼,尽委策下楼拜之,不可不除也。”诸将复连名通白事陈乞之,策不从,即催斩之,县首於巿。诸事之者,尚不谓其死而云尸解焉,复祭祀求福。
《搜神记》
策欲渡江袭许,与吉俱行。时大旱,所在熇厉。策催诸将士使速引船,或身自早出督切,见将吏多在吉许,策因此激怒,言:“我为不如于吉邪,而先趋务之?”便使收吉。至,呵问之曰:“天旱不雨,道涂艰涩,不时得过,故自早出,而卿不同忧戚,安坐船中作鬼物态,败吾部伍,今当相除。”令人缚置地上暴之,使请雨,若能感天日中雨者,当原赦,不尔行诛。俄而云气上蒸,肤寸而合,比至日中,大雨总至,溪涧盈溢。将士喜悦,以为吉必见原,并往庆慰。策遂杀之。将士哀惜,共藏其尸。天夜,忽更兴云覆之;明旦往视,不知所在。策既杀于吉,每独坐,彷佛见吉在左右,意深恶之,颇有失常。 -
介绍: 【原文】
左慈,字元放,庐江人也。少有神通。尝在曹公座,公笑顾众宾曰:“今日高会,珍羞①略备。所少者,吴松江鲈鱼为脍②。”放曰:“此易得耳。”因求铜盘贮水,以竹竿饵钓于盘中,须臾,引一鲈鱼出。公大拊掌,会者皆惊。公曰:“一鱼不周坐客,得两为佳。”放乃复饵钓之。须臾,引出,皆三尺余,生鲜可爱。公便自前脍之,周赐座席。公曰:“今既得鲈,恨无蜀中生姜耳。”放曰:“亦可得也。”公恐其近道买,因曰:“吾昔使人至蜀买锦,可敕人告吾使;使增市二端。”人去,须臾还,得生姜。又云:“于锦肆下见公使,已敕增市二端。”后经岁余,公使还,果增二端。问之,云:“昔某月某日,见人于肆下,以公敕敕之。”后公出近郊,士人从者百数,放乃赉酒一罂,脯一片,手自倾罂,行酒百官,百官莫不醉饱。公怪,使寻其故。行视沽酒家,昨悉亡其酒脯矣。公怒,阴欲杀放。放在公座,将收之,却入壁中,霍然③不见。乃募取之。或见于市,欲捕之,而市人皆放同形,莫知谁是。后人遇放于阳城山头,因复逐之。遂走入羊群。公知不可得,乃令就羊中告之,曰:“曹公不复相杀,本试君术耳。今既验,但欲与相见。”忽有一老羝④,屈前两膝,人立而言曰:“遽如许。”人即云:“此羊是。”竞往赴之。而群羊数百,皆变为羝,并屈前膝,人立,云:“遽如许。”于是遂莫知所取焉。老子曰:“吾之所以为大患者,以吾有身也;及吾无身,吾有何患哉。”若老子之俦,可谓能无身矣。岂不远哉也。
【注释】
①珍羞:亦作“珍馐”。珍美的肴馔。
②脍(kuài):细切的肉。
③霍然:突然。
④羝(dī):公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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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汉北海营陵有道人,能令人与已死人相见。其同郡人妇死已数年,闻而往见之,曰:“愿令我一见亡妇,死不恨矣。”道人曰:“卿可往见之。若闻鼓声,即出,勿留。”乃语其相见之术。俄而得见之;于是与妇言语,悲喜恩情如生。良久,闻鼓声,恨恨不能得住,当出户时,忽掩其衣裾户间,掣绝而去。至后岁余,此人身亡。家葬之,开冢,见妇棺盖下有衣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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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力的感想:
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日,嗯,我们来说个应景的话。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穿了质量不好的衣服也是件很可怕的事情呢。 -
介绍: 本篇选自《搜神记》。吴王小女紫玉与童子韩重的爱情悲剧,反映了古代青年对封建婚姻制度的反抗斗争和追求幸福生活的强烈愿望,歌颂了他们死生不渝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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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吴王夫差小女,名曰紫玉,年十八,才貌俱美。童子韩重,年十九,在道术,女悦之,私交信问,许之为妻。重学于齐、鲁之间,临去,属其父母,使求婚。
王怒,不与女。女结气死,葬阊门之外。
三年,重归,诘其父母。父母曰:“大王怒,女结气死,已葬矣。”重哭泣哀恸,具牲币往于墓前。玉魂从墓中出,见重,流涕谓曰:“昔尔行之后,令二亲从王相求,度必克从大愿,不图别后遭命,奈何。”玉乃左顾,宛颈而歌曰:
南山有乌,北山张罗。乌既高飞,罗将奈何?意欲从君,谗言恐多。悲结生疾,没命黄垆。命之不造,冤如之何?
羽族之长,名为凤凰。一日失雄,三年感伤。虽有众鸟,不为匹双。故见鄙姿,逢君辉光。身远心近,何尝暂忘!
歌毕,欷(虚欠)流涕,不能自胜,邀重还冢。 重曰:“死生异路,惧有尤愆,不敢从命。玉曰:”死生异路,吾亦知之。然今一别,永无后期,子将畏我为鬼而祸子乎?欲诚所奉,宁不相信?”重感其言,送之还冢。 玉与之饮宴,留之三日三夜,尽夫妇之礼。临出,取径寸明珠以送重,曰:“既毁其名,又绝其愿,复何言哉!愿郎自爱。若至吾家,致敬大王。”
重既出,遂诣王,自说其事。王大怒曰:“吾女既死,而重造讹言,以玷秽亡灵。此不过发冢取物,托以鬼神。”趣收重。重走脱,至玉墓所,诉之。玉曰:“无忧,今归白王。”
王妆梳,忽见玉,惊愕悲喜,问曰:“尔缘何生?”玉跪而言曰 :“昔诸生韩重来求玉,大王不许。玉名毁义绝,自致身亡。 重从远还,闻玉已死,故赍牲币,诣冢吊唁。感其笃终,辄与相见,因以珠遗之。不为发冢,愿勿推治。”夫人闻之,出而抱之,玉如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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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节目的三则故事选自《搜神记》。
管辂(209年-256年),三国时期曹魏术士。字公明,平原(今山东德州平原县)人。年八九岁,便喜仰观星辰。成人后,精通《周易》,善于卜筮、相术,习鸟语,相传每言辄中,出神入化。体性宽大,常以德报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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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神记》原文:
「管辂为太守设卦」
管辂,字公明,平原人也。善易卜。安平太守东莱王基,字伯舆,家数有怪,使辂筮之。卦成,辂曰:“君之卦,当有贱妇人,生一男,堕地,便走入灶中死。又,床上当有一大蛇,衔笔,大小共视,须臾便去。又,乌来入室中,与燕共斗,燕死,乌去。有此三卦。”基大惊曰:“精义之致,乃至于此,幸为占其吉凶。”辂曰:“非有他祸,直客(一作官)舍久远,魑魅罔两,共为怪耳。儿生便走,非能自走,直宋无忌之妖将其入灶也。大蛇衔笔者,直老书佐耳。乌与燕斗者,直老铃下耳。夫神明之正,非妖能害也。万物之变,非道所止也。久远之浮精,必能之定数也。今卦中见象,而不见其凶,故知假托之数,非妖咎之征,自无所忧也。昔高宗之鼎,非雉所雊;太戊之阶,非桑所生。然而野鸟一雊,武丁为高宗;桑谷暂生,太戊以兴焉。知三事不为吉祥,愿府君安身养德,从容光大,勿以神奸,污累天真。”后卒无他。迁安南督军。
后辂乡里乃太原,问辂:“君往者为王府君论怪云:‘老书佐为蛇,老铃下为乌,’此本皆人。何化之微贱乎?为见于爻象出君意乎?”辂言:“苟非性与天道,何由背爻象而任心胸者乎?夫万物之化,无有常形;人之变异,无有定体。或大为小,或小为大,固无优劣。万物之化,一例之道也。是以夏鲧天子之父,赵王如意,汉高之子,而鲧为黄熊,意为苍狗,斯亦至尊之位,而为黔喙之类也。况蛇者协辰巳之位,乌者栖太阳之精,此乃腾黑之明象,白日之流景。如书佐、铃下,各以微躯,化为蛇乌,不亦过乎?”
「管辂教颜超延命」
管辂至平原,见颜超貌主夭亡①。颜父乃求辂延命。辂曰:“子归,觅清酒鹿脯一斤,卯日,刈②麦地南大桑树下,有二人围位,次但酌酒置脯,饮尽更斟,以尽为度。若问汝,汝但拜之,勿言。必会有人救汝。”
颜依言而往,果见二人围碁,频置脯,斟酒于前。其人贪戏,但饮酒食脯。不顾数巡,北边坐者忽见颜在,叱曰:“何故在此?”颜惟拜之。南面坐者语曰:“适来饮他酒脯,宁无情乎?”北坐者曰:“文书已定。”南坐者曰:“借文书看之。”见超寿止可十九岁,乃取笔挑上语曰:“救汝至九十年活。”颜拜而回。
管语颜曰:“大助子,且喜得增寿。北边坐人是北斗,南边坐人是南斗。南斗注生,北斗主死。凡人受胎,皆从南斗过北斗;所有祈求,皆向北斗。”
*关于《周易》,墨力曾浅尝其神秘魅力。前年,我在三所学校的抉择中焦灼不已,便用最简单的梅花数算了一卦,卦象让我惊叹不已,为鼎象,正是那三足鼎立的形态。因此,本篇节目非常想与大家分享,那神秘玄幻的占卜故事 - Visa fler